| 项目编号 | GR****SC******0 |
|---|---|
| 项目名称 | 嘉陵区都尉街道冯家桥社区(原南充市嘉陵区花园街道办事处蒲村宫村)约**.**亩土地使用权转让 |
| 资产类别 | 土地使用权 |
| 转让方名称 | 四川省川东北车船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3,**9,**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委托评估的**. ** 亩土地使用权,位于不动产权证号为“川(****) 嘉陵区不动产权第******7号”的宗地内,“川(****) 嘉陵区不动产权第******7号”宗地总面积****4.**㎡(约**.** 亩),截至评估报告日,上述**.** 亩土地使用权未单独进行产权分割。二、本次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三、标的按现状转让。标的产权面积和使用期限以产权管理部门最终确权登记为准,如存在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金额。四、意向受让方可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的现状、开发状况、权证、规划图、位置、结构、预告登记、过户、以及转让标的接收等)。标的严格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五、资料的交付及手续的办理1、在产权交易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交给受让方。2、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且在产权交易同生效后5天内,转受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嘉陵区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协议所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登记过户手续。六、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所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七、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全部首期交易价款、以及转受双方的交易服务费和用于备案的《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首期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四川省川东北车船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成都银行南充分行;账号: ****************)。本次转让标的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标的现场踏勘于挂牌公告期内提前电话预约:联系人:冯军逸 联系电话: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