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兴农村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街道兴农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
| 联系地址 | 东丽区军粮城街道兴农股份经济合作社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转让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东丽区军粮城街道兴农村村属企业天津市兴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0%股权转让项目 | ||
| 资产权益 | 所有权 | ||
| 挂牌价格 | ********.**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方在报名前可去项目现场进行查勘和调研,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报告和相关文件、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所涉及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等)、现状、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标的状态的实地踏勘。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并已到相关权属变更部门咨询了解股权变更政策,满足变更要求,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此向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及转出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2、股权交易、变更、过户、转移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税收和费用,由受让方根据相关规定承担。3、受让方应于签订合同之日一年内补齐所有货币价款,超过最后付款期限,则转出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视为转出方违约,受让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划转给转出方。4、受让方支付所有货币价款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转出方积极配合。5、**%股权转让款以货币形式支付,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支付人民币**0万元到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再由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汇入转出方账户。股权转让后一年内受让方支付剩余货币资金及利息(双方共同咨询中国人民银行挂牌贷款年利率3.**%,中国工商银行贷款年利率4.1%,中国农业银行贷款年利率3.9%,经过双方参考三家银行贷款利率商定为年利率为4%)。剩余的**%股权转让款,受让方以在空港**0亩地块建设的建筑面积1万平米厂房折抵剩余**%股权转让金,受让方须在签订转股协议后两年半内交付该地产。6、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不签定合同即视为违约且自动放弃,受让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划转给转出方。转出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7、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转出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转出要求原因产生的纠纷转出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受让方以转出条件原因为借口不与转出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受让方违约,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转出方所有,该资产由转出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报名提交双方签订的意向协议书 | ||
| 转出用途 | 其他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