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南芬区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本溪市南芬区 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南芬区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本南发改发〔****〕**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0% ,项目法人为 本溪市南芬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 本溪市南芬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 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规模: 工程主要由输水管线、村内配水管网工程等组成,设计供水 量**5.5m3/d, 工程类型为规模化供水工程IV 型。 项目采取“统一规划,分期实施”方式,先行建设南芬村一 组**5户农村居民供水管线及智能水表,管径为DN**-DN**, 总 长度为****9米,水源接自城区自来水管网。 第二阶段建设思山岭供水干管****米,管径为DN**0, 沿 本宽线敷设,起点为辽砚产业园,终点为思山岭村村口 。
2.2建设地点: 本溪市南芬区 。
2.3招标范围: 新建思山岭供水干管、南芬村供水管线及智能水表 。
2.4标段划分: 共划分 二 个标段 ,一标段: 南芬区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施工 一 标段( 思山岭 ) 、 二标段: 南芬区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施工二标段(南芬村) 。 兼投不兼中 。
2.5质量要求: 合格 。
2.6计划工期: ****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共 ** 日历天(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2.7投标保证金: 1 万元。
3.1资质要求:
(1) 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
3.2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应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含)以上(级别) 建造师,具有水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 。 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
(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无 。
(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 具有水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 ,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
3.3业绩要求: / 。
3.4财务要求: / 。
3.5信誉要求: 凡被“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禁止其在本项目投标 。
3.7本次招标 采用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 否决投标 处理。
3.8其他: 1、投标人应当在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登记。(如因系统原因暂时无法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登记,则需提供提示系统错误的截图、投标人出具的情况说明及相关通知截图)。
2.凡被“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禁止其在本项目投标 。
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 电子 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 交易主体注册 ”,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手册》( 操作手册下载网站:******)”,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其他交易平台项目按照各交易平台的要求执行。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 **** 年 9 月 ** 日 ** 时 ** 分 至 **** 年 9 月 ** 日 ** 时 ** 分止,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招标资料。
5.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年 ** 月 9 日 ** 时 0 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开标时间: **** 年 ** 月 9 日 ** 时 0 0 分。
6.4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6.5开标说明: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6.6其他: / 。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1(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本溪市南分区农业农村局 ,办公电话 **4-******** 。
(1)招标人: 本溪市南芬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地址: 本溪市南芬区
联系人: 王晨阳
电话: **********2 0
传真: /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国际设计谷6号楼**7室
联系人: 薛春阳 尚娟
电话: **********7
传真:
电子邮件: ****
(3)异议处理联系人: 薛春阳 尚娟
联系方式: **********7
(4)交易平台技术问题联系人: 交易平台客服电话
联系方式: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