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监管审核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S******3G
项目名称: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监管审核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0
最高限价(元):******0
标项名称: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监管审核技术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监管审核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年3月底。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天上午**:**至**:** ,下午**:**至**:**(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3.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3.2潜在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3.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投标人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对本项目提起质疑;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投标人可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8号)已分别于****年1月**日、****年2月1日和****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根据本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投标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投标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投标人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3.说明:
3.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2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投标人CA申领操作指南:******)。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0-**1-****。
(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
3.4开评标注意事项: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逾期上传不予接收。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分钟内投标人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的投标人满足三家或以上的,其他解密不成功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4.特别提醒事项:
4.1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或电子邮箱进行收发。
4.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
5.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内容有出入之处,以采购文件约定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邹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斯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6号创意三厂3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梦洁、王银、章鸿慧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赵娜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号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0-**8-****;天谷CA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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