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B航站楼及第四跑道工程、重庆江北国际机场西区机库及站坪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咨询服务、新建巫山机场远程塔台工程 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分别 以 发改基础 【 2 ** 0 】 ****号 、 渝发改交通 【 **** 】 **0号 、 民航西南局函【****】**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 业主 为 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现对 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1 服务地点: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内
2.2 工程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工程项目一: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B航站楼及第四跑道工程 , 总投资 2 **.**** 亿元 , 预计于****年末基本竣工,****年3月投入运营。 主要建设内容是 : 新建长****米、宽**米的第四跑道及相应滑行道、新建**万平方米的T3B航站楼、**5个远机位的站坪、1座机坪塔台、捷运系统及相应配套设施,建成后能满足重庆江北国际机场终端年旅客吞吐量****万人次,货邮吞吐量**0万吨的保障能力。
工程项目二:重庆江北国际机场西区机库及站坪建设工程,总投资3.****亿元,预计于****年末竣工。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机坪道面******平方米,设置6个机位(5C1E);新建****7平米的I类维修机库,由机库大厅和附楼组成,建设后主要承担 A**0、B**7系列窄体机的航线维修、定检维修工 作以及 B**7、A**0系列宽体飞机的航线维修工作。
工程项目三:新建巫山机场远程塔台工程,总投资约****万元,预计****年6月竣工。主要建设内容是:巫山机场作为远端机场,建设远程塔台光学系统与附属配套设施;江北机场作为远程塔台管制中心,建设远程塔台综合处理系统、语音通信系统、时钟系统、引接管制所需系统、管制席位配置等;远端机场塔合相关系统的数据通过通信中间链路设备和两条不同电信运营商的专用链路传送至江北机场远程塔合管制中心。
2.3 本次招标合同估算金额 ( 含增值税) : ******2.**元。
2.4 招标范围:
前2.2的工程项目一、工程项目二、工程项目三均分别要实施以下工作。
2.4.1 日常管理咨询工作:
2.4.1.1 对所有凭证及附件、报表、发票台账、合同台账(包括纸件及系统数据) 、 资金收付等 进行全面清理复核,对甲方的账务处理、报表编制提出意见和建议。
2.4.1. 2 对甲方日常 财务 管理提供咨询及 筹划 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税务筹划、内控管理、风险防控等,并 根据甲方要求出具正式咨询 报告 文件。
2.4.1. 3 服务期间,协助甲方完成所有审计、检查工作。
2.4.1.4 按甲方要求, 项目竣工验收后 , 完成 资产暂估入账工作。
2.4.1.5 甲方 要求 的日常其他财务管理工作。
2.4.2 竣工财务决算咨询工作:
2.4.2. 1 按国家审计、财政投资评审的要求和深度对建设全过程中的管理及各类业务问题进行复核,并对发现的问题提供处理意见和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建设项目手续完整性、合规性、组织管理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复核,提出咨询意见;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合同管理、税务管理、财务管理、概预算执行情况的合理性、合法、合规性,提出咨询意见;对构成工程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支出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工器具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以及其他投资支出进行复核,确认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对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2.4.2.2 搜集、整理、审核与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相关的各类资料和文件,按国家审计、财政投资评审相关规定和要求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工作并提供相关工作底稿,包括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完成概算对比分析及说明,并提出改进相关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2.4.2.3 按甲方要求提供咨询服务成果纸质文件 壹拾 份及电子文件(含工作底稿)。
2.4.2.4 配合甲方完成后期项目决算评审或国家审计工作,并根据评审或审计结果重新出具报告及调整资产交付使用清册等相关工作。
2.4.2.5 甲方 要求 的与竣工财务决算有关的其他工作。
2.4.3 资产清查、盘点及交付使用资产清册编制工作:
2.4.3. 1 梳理各项目中需要编制资产的合同,以合同为单位 建立 台账, 台账应 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资产类别、结算金额、接收部门等。
2.4.3.2 收集、整理、汇总各合同实物资产移交单。
2.4.3.3 完善、收集、整理、汇总 每个 合同 的 资产移交清册。
2.4.3.4 拟定 项目 直接费用、 待摊费用 的归集、 分摊原则及方案建议。
2.4.3.5 全面、准确编制项目资产移交清册,资产移交清册底稿需反映资产的形成过程。
2.4.3.6 协助甲方完成资产清查、盘点、移交;配合甲方完成资产清理造册登记相关工作 , 并 按财政部决算报告要求和甲方管理要求 , 多维度 编制提供资产移交清册 ( 含工作底稿) 。
2.4.3.7 甲方 要求 的与资产有关的其他工作。
2.5 服务期限: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完成资产移交、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批复(不需上级主管部门评审的项目须获得甲方书面认可),且完成相应资料调整并获得甲方认可之日止。
2.6 标段划分(如有): 一个标段
2.7其他:投标报价不分工程项目,三个工程项目合并报价。合同金额按工程项目概算批复金额占比分配,即工程 项目一、工程项目二、工程项目三合同金额分别为合同总金额的**.**%、1.6%、0.**%。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 具备 有效的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1. 2 投标 人若为分支机构(分所)的,须提供总公司(总所)出具的授权函。总公司(总所)仅能对一家分支机构进行授权,且 投标 人的总公司(总所)及其他分支机构(分所)不得参与 投标 。
3.1. 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业绩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 具 有 单个 工程项目概算批复投资 金额在人民币 ** 亿元(含)以上 的 公共建筑 项目 ( 公共建筑项目: 指机场航站楼等交通运输建筑、 写字楼等办公建筑、 商场等商业建筑、酒店等旅游建筑、会展中心、文化场馆、医院等科教文卫建筑) 竣工 财务决算 咨询服务(含编制或审核) 业绩。
投标人的业绩必须是以投标人名称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如投标人为 总公司(总所) , 其分支机构(分所)的服务业绩不认定为该 投标 人的服务业绩 ;如投标人为 分支机构(分所) , 其 总公司(总所 ) 及其他 分支机构(分所)的服务业绩不认定为该 投标 人的服务业绩 。
3.1. 4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江北机场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 |
| 联系人: | 凌先生 | 联系人: | 易志 陈冰 曾润秋 田恒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3-********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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