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N****F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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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万嘉热力有限公司转让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号恒福大厦1栋B单元**2室住宅房产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乌鲁木齐万嘉热力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7.**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转让标的为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号恒福大厦1栋B单元**2室房产,设计用途为住宅,现状空置,位于楼幢总层数**层的第4层,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房屋建筑权属证号为:乌房权证乌市天山区字第**********号,面积**0.**平方米,修建年代为****年,未显示相关土地状况。经转让方至乌市不动产中心咨询,可正常过户,转让方已出具承诺函。 二、本次转让房产评估采用房地合一评估,评估结果包含评估对象对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值含增值税价。 三、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对本次处置资产进行现场查勘,报名时须持意向受让方签字盖章、转让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 四、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房产用途和土地产权性质、标的瑕疵的相关情况,并充分了解标的房产过户及土地变更登记方面、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等的相关政策规定,自行实地考察标的房产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五、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