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 昌 街 道 光 耀 路 桥 梁 及 附 属 工 程 已 海 宁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招 标 人 自 筹 , 出 资 比 例 为 **0% , 项 目 业 主 为 浙 江 钱 塘 江 投 资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人 为 浙 江 钱 塘 江 投 资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嘉 兴 市 中 诚 建 设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项目的 海昌街道光耀路桥梁及附属工程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 万 元 , 工 程 概 算 ****.** 万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2.****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工 程 内 容 包 括 道 路 工 程 、 人 行 道 工 程 、 桥 梁 工 程 、 排 水 工 程 、 交 通 工 程 及 配 套 设 施 工 程 等 ; 其 中 新 建 千 竹 桥 港 桥 一 座 , 千 竹 桥 港 桥 布 置 的 起 点 桩 号 为 K0+**2.** , 终 点 桩 号 K0+**7.** , 桥 梁 跨 径 的 中 心 桩 号 为 K0+**5 , 桥 梁 总 长 为 **.**m , 上 部 结 构 采 用 **m 空 心 板 , 简 支 结 构 , 下 部 结 构 桥 台 采 用 柱 式 台 , 基 础 采 用 钻 孔 灌 注 桩 。 具 体 详 见 施 工 图 纸 及 工 程 量 清 单 , 建 设 地 点: 海宁市海昌街道光耀路 。 2.2 招 标 范 围 :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道 路 工 程 、 人 行 道 工 程 、 桥 梁 工 程 、 排 水 工 程 、 交 通 工 程 及 配 套 设 施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标准预算价 **2.**** 万元 。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2.6.2 本 标 段 联 合 体 形 式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加 本 次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中 中 小 企 业 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格 ” 状 态 的 等 级 不 得 低 于 投 标 要 求 的 资 质 等 级 (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前 自 行 做 好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 相 关 信 息 的 维 护 工 作 , 并 对 企 业 资 质 、 人 员 资 格 、 项 目 状 况 、 信 用 评 价 等 信 息 的 真 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 3.2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 自 ****-**-** 以 来 □ 承 接 过 ? 完 成 过 已 竣 工 的 市 政 工 程 ( 含 新 建 桥 梁 **0 万 元 及 以 上 ) , 或 单 独 市 政 新 建 桥 梁 工 程 **0 万 元 及 以 上 , 业 绩 1 个 及 以 上 ( **** 年 1 月 1 日 指 的 项 目 实 际 开 工 时 间 , 如 证 明 的 业 绩 资 料 里 不 能 反 应 的 , 由 原 发 包 方 针 对 开 工 时 间 进 行 证 明 ) , 需 提 供 中 标 通 知 书 或 施 工 合 同 或 施 工 许 可 证 ( 可 三 选 一 ) 、 竣 工 验 收 相 关 资 料 ( 必 须 提 供 ) , 提 供 的 资 料 应 能 反 映 工 程 规 模 及 造 价 , 如 上 述 材 料 所 能 承 载 的 证 明 内 容 不 能 完 全 体 现 业 绩 要 求 的 , 需 同 时 提 供 其 他 相 关 的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竣 工 验 收 阶 段 及 之 后 签 署 的 工 程 资 料 , 如 竣 工 图 、 工 程 价 款 最 终 结 算 凭 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业绩;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贰 级 及 以 上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 职 称 : / ) , ? 同 时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自 ****-**-** 以 来 □ 承 接 过 ? 完 成 过 已 竣 工 的 市 政 工 程 ( 含 新 建 桥 梁 **0 万 元 及 以 上 ) , 或 单 独 市 政 新 建 桥 梁 工 程 **0 万 元 及 以 上 , 业 绩 1 个 及 以 上 ( **** 年 1 月 1 日 指 的 项 目 实 际 开 工 时 间 , 如 证 明 的 业 绩 资 料 里 不 能 反 应 的 , 由 原 发 包 方 针 对 开 工 时 间 进 行 证 明 ) , 需 提 供 中 标 通 知 书 或 施 工 合 同 或 施 工 许 可 证 ( 可 三 选 一 ) 、 竣 工 验 收 相 关 资 料 ( 必 须 提 供 ) , 提 供 的 资 料 应 能 反 映 工 程 规 模 及 造 价 , 如 上 述 材 料 所 能 承 载 的 证 明 内 容 不 能 完 全 体 现 业 绩 要 求 的 , 需 同 时 提 供 其 他 相 关 的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竣 工 验 收 阶 段 及 之 后 签 署 的 工 程 资 料 , 如 竣 工 图 、 工 程 价 款 最 终 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业绩; (三)其他: 3.**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黑 名 单 记 录 、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记 录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的 信 息 为 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列 入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名 单 ( 有 效 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3.** ①上述3.8、3.**-3.**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 可 ; ② 本 项 目 要 求 投 标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委 托 代 理 人 及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 建 造 师 ) 准 时 参 加 开 标 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1条规定 。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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