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4SC******0 |
|---|---|
| 项目名称 | 成都轨交质量监督检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
| 转让方名称 | 成都香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成都香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0,**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本次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查询。(1) 查询方式:(公告期间可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或转让方处申请查询)(2) 查询条件:(意向投资方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三、债权债务处理:标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将继续享有及承担其全部债权债务。受让方将与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相应权益或承担相应责任。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金融债权债务处置。四、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五、其他披露事项1、成都轨交质量监督检验有限公司公司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2、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3、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4、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5、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6、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0万元,实收资本**0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出资额**0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实缴截止期限为****年。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后,转让方因转让股权失去相应股东资格,故尚未履行的出资义务不再履行;意向受让方参与报名即视为对转让方尚未完全实缴出资的事项及后果已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受让交易标的后,应按照标的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后续对应出资义务。如因受让方未履行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向标的公司、标的公司的债权人承担了补充责任的,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偿,追偿范围包括转让方承担责任的金额及利息、因追偿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出资期限的依规调整工作,待股权出让完成后,由新的股东会决策落实。7、标的企业原股东在此次转让中均放弃优先购买权。8、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并出具交易凭证。9、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受让方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其它:详见《产权交易合同》、《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等。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本次转让接受联合体受让;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交纳交易保证金3万元。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以下内容为参考文本,请转让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修订完善)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