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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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中航工业四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金牛区花照壁上横街**5号和**7号的房地产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中航工业四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成都市 |
| 挂牌价格 | **8.3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北京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0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无息返还。 3.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为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房产重新披露,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责任与风险。 4. 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我方已阅读并完全认可转让标的信息披露公告信息,无任何异议。(2).我方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 (3). 我方同意若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行为由发生逾期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即可视为违约行为,我方除须按《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转让方有权扣除已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或与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我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4).我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北交所的指定结算账户。(5).我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划转转让价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6).我方同意在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资产移交。如因我方原因不能按时移交的,我方应提前告知转让方,并取得转让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7).我方知悉并同意在成为受让方后按成交金额的1%支付交易服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