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晋江市芯未来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芯智造产业园(集成电路小微工业园二期)-B标段(职工公寓)(招标编号:晋建施招**********8),现作出补充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4章 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2竣工结算”补充内容如下:
工程结算由业主单位委托符合规定的中介机构进行评审,评审结论经中介机构审核(复核)的项目,其结算价以中介机构审核(复核)意见为准。
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 标 人:晋江市芯未来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9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