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国广高科(重庆)数字传媒有限公司**%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科学城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重庆科学城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0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企业办公场所存在租赁情况,月租金为****0元,每半年支付一次。,2、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各股东均未实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0。,3、****年2月**日,北京国际广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标的企业股权转让给北京端木西窗数投科技有限公司,但北京国际广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于****年6月**日被法院冻结,致使无法办理上述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截至评估基准日股权冻结事项仍无实质性进展。,4、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专项审计报告;(3)****年6月财务报表;(4)法律意见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截至评估基准日,转让方认缴出资尚未缴足,本次交易完成后,受让方应按照标的企业章程履行出资义务。受让方未按期足额缴纳后续出资导致转让方需要承担缴纳责任时,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偿,并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2.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3.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4.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7.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