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机关生态环境应用系统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
|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机关生态环境应用系统建设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和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9-** **:**:** (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SDGP********************4
项目名称: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机关生态环境应用系统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万元
最高限价:**5万元
采购需求: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单位:万元) |
| 生态环境应用系统建设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5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所要求的所有工作任务和系统试运行工作,在试运行期间完成对使用该系统的相关人员培训,并达到验收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 (******) 上均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纪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每天上午**:**至**:**,下午**:**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 。
3、方式:供应商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和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缺一不可;未同时在上述两个网站报名或报名不成功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报名成功后,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磋商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备注:网上报名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 采购人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1、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指南》、《政府采购诚信库注册流程》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投标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
1、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标大厅。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 (不需要到现场开标) ,各投标人代表应使用CA证书在在报价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前**分钟内进入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网址:******) ,参加本项目的线上开标会议。投标人应提前调试好电脑,并保证网络顺畅,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全程负责投标文件解密、签章、最终报价及配合评委答疑等工作。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上述工作无法进行或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其后果自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 (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投标单位) ) 。开评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4、公告发布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采购人: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机关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6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方忠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