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马甲中学1号教学楼结构加固工程补充修改通知(二)
各投标人:
泉州市马甲中学的泉州市马甲中学1号教学楼结构加固工程(招标编号:泉建招字[****]**0号)补充修改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为中小学校舍加固工程,根据 《福建省住房何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校安加固工程招标活动的通知》(闽建筑〔****〕**号)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校舍加固改造工程的施工应依法进行招投标,发包给特级、一级、二级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条及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第1点“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二、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修改为:“****年9月**日**时**分”
四、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修改为:“****年9月**日**时**分”
五、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修改为:“****年9月**日**时**分前到账”
六、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
“****年9月**日**时**分”。
七、本补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本补充修改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修改通知内容为准;本补充修改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泉州市马甲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