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N****Q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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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无为市无城镇绣溪公园水面游船3年期经营权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无为市城市管理局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8.7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出租标的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最迟不超过原租赁期限截止日起3个月内,由出租方负责原承租方的撤离清场工作。原承租方可能会处置或带走出租标的的相关设施、设备等,承租方须待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完毕后,按《水面游船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由出租方按照出租标的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的现状移交给承租方。 2、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租方应取得出租方出具的其享有优先承租权的书面证明,并按照有关法律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1)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承租权,不论出租标的采取何种交易方式,必须在交易前先按照本公告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2)如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其他意向竞租方报价为最新价时,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承租权,应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承租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3、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由其自行查勘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