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大厂县鲍邱河(大康庄闸至**2国道桥 段 )治理 工程 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原公告日期:** **年8月 ** 日
更正公告日期: ****年9月3日
原公告内容: 前附表1.3.3项“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
更正为: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