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 ****年高安镇合龙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以 渝 农〔****〕**0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重庆兴垫农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重庆兴垫农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高安镇青坪村、协合村、合龙村、东兴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实施规模****0亩(其中新建****亩,改造提升****0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亩),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青坪村、协合村,二标段:合龙村,三标段:东兴村。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万元 。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一标段: ****.** 万元;二标段:**3 . **万元;三标段:**** . **万元 。
2.4 招标范围: 项目工程施工,包含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其他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发布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 **0 日历天 。
缺陷责任期要求: ** 个月 。
2.6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 青坪村、协合村 ;二标段: 合龙村 ;三标段: 东兴村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 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无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元之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垫江县桂阳街道明月二路**5号**幢2层 | 地址: | |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人: | 马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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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7 | 联系电话: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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