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 出让公告 清公字【**2 4 】第 8 号 经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批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编号 宗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规划条件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 (米) 清****-**号 迎宾西路北、河北神力锁具集团有限公司南 ****6.7 工业用地 **年 容积率≥1.5 建筑密度≥**% 绿地率≤** ≤** **5.6 **5.6 备注:规划设计基本要求按照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号规划条件执行;拟出让的地块产业类型应以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新经济产业为主;增幅价按**万元的整数倍。 二、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资格和竞价要求请参阅有关 拍卖出让 文件。 三、本次 拍卖 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 拍卖 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 4 年 ** 月 ** 日至 **2 4 年 ** 月 ** 日到 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三楼(1)代理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 **2 4 年 ** 月 ** 日至 **2 4 年 ** 月 ** 日到 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三楼(1)代理室 向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 4 年 ** 月 ** 日 ** 时 0 0 分。 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要求,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 将在 **2 4 年 ** 月 ** 日 ** 时 3 0 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 出让地点为 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 楼第一 开标 室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 时间为: ****年9月**日**时**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 拍卖 出让地块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2 、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 七、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及电话: 保定市清苑区中心中路 **1号 杨先生****-******0 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4 年 8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