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潜山市金家河、梅河水系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EPC)(项目编号:H3GC**A**G**9)”招标文件澄清公告如下:
一、澄清公告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费用缴纳修改为“本项目招标代理费、造价咨询服务费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条规定收取,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澄清不一致时以澄清为准。此澄清作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潜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潜山市梅城镇皖潜大道**8号
邮 编:******
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9
招标代理机构:潜山市潜润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市经济开发区潜阳路****号
邮 编:******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方式:**********3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