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绿色循环项目--船台、1#厂房、3#厂房、4#油污处理中心补充通知
招 标 编 号:E******************1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船舶绿色循环项目--船台、1#厂房、3#厂房、4#油污处理中心”的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补充通知如下:
问:船舶绿色循环项目--船台、1#厂房、3#厂房、4#油污处理中心 上传文件内没有招标控制价的excel文件. 并且第三章第一节7.1.4要求参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计量表的材料序号是否有错?分布分项表为综合单价.正常是不能做为材料单价使用吧?
答:①招标控制价的excel文件,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
②原招标文件中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关于“7.1.4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详见招标控制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主要材料序号**~**、**~**、**~**、**~**、**2~**3、**3~**2、**8~**1、**4~**7、**4~**6、**8~**1、**7~**1、**7~**9、**1~**5
现改为:1.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关于“7.1.4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详见招标控制价中“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中序号:1~**、**~**、**~**、**~**、**~**、**9~**4、**6~**4
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宁德京海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