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綦江区北部智慧新城供水管道工程 已由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渝綦 水务 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渝綦 水务 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至新盛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新建一根DN**0-DN**0供水主管,总长约9.0公里,其中沿发展大道长度约3.**公里,沿新龙大道长度约5.**公里。
2.3 R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万元;
R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万元,施工图设计费**.0万元)。项目分阶段实施,分阶段支付,其中(一阶段)新龙大道段**5.******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 万元,施工图设计费**.** 万元);(二阶段)发展大道段**9.******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0.******万元,施工图设计费8.** 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綦江区北部智慧新城供水管道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范围为:
(1)EPC总承包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施工图设计以及所需的专项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相关 工作,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2)EPC总承包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设备材料(管 道、闸阀、伸缩器等)等采购,给水管道埋设安装施工及相关闸阀、阀门井等配套设施;试验、管道冲洗消毒及试运行,相关竣工验收工作,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后期配合及服务等。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 个月 (分阶段实施分阶段起算) 。
其中:
(一阶段)新龙大道段: 合计**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日历天,施工图审查**日历天,临时设施及办理各项开工手续**天,施工阶段**0日历天,试验、冲洗消毒及验收**天 。
(二阶段)发展大道: 合计**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日历天,施工图审查**日历天,临时设施及办理各项开工手续**天,施工阶段**0日历天,试验、冲洗消毒及验收**天 。
节点工期 要 求: 满足 施工 进度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为独立企业法人,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
(1)设计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R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业绩要求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R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 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违反本条规定,该成员及该成员参加的所有联合体的投标将被作为否决投 标处理)。
3) 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联合体确认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
| 招标人: | 重庆市渝綦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綦江区龙角路**7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兴隆路**号 |
| 联系人: | 蹇老师 | 联系人: | 程愿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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