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项目保证金(****元/间)到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诉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3、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收到全部的交易价款和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受让方需认可湖北大维至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鄂大维至信评报字[****]第**7号)全部内容,若标的实际现状与评估报告中描述存在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5、本次转让的资产以现状挂牌转让和移交。目前资产位于老河口市化工路群运还建小区。意向受让方必须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现场查勘,并对资产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受让。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6、交易双方在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产生的交易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