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园区新能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kV线路
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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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XML格式已上传,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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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公示期限:评标委员会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注:根据闽发改 法规〔****〕**4 号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 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 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修改为:“本项目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3天;中标结果公示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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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年9月**日**:**时;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延期至****年9月**日**:**时;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年9月**日**:**时。”
注: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浦万安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