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地点: 桂林市永福县 。
工程规模 : 2 #弃渣场 对外 连 通施工道路 起点( 桩号 K0+**0)接复建路白沙洲大桥 右桥头 ,终点( 桩号 K1+ **8.**4 )接2#弃渣场,最小圆曲线半径为1 2 m,路线总长度 ****.** m 。施工道路路基宽7.0m,路面宽6.0m,泥结碎石路面。
计划工期: **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施工准备工程2#弃渣场对外连通施工道路工程 总承包,本招标项目作为 1 个标段。 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施工准备工程2#弃渣场对外连通施工道路工程 中的建筑工程、施工交通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其他施工临时工程等建设项目的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 工程设计施工配合 及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 实施方案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 同时含 岩土工程勘察 、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 )丙级(含)以上资质;②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 2 个 ,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 设计 单位, 其资质等级应具有:a、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含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b、 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派出。另一成员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工作,并应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由施工单位派出。
2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 )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