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普法宣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TC-ZC****-**号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普法宣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普法宣传项目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一)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内容和发展历程,以动画短片的方式,制作6集普法宣传片,每集时长3分钟左右。
(二)根据新疆本地的特点,宣传短片将翻译制作成维吾尔语版本和哈萨克语版本。
(三)普法短片以新疆广播电视台为宣传渠道,在新疆广播电视台维吾尔语频道和哈萨克语频道播出,每个频道每天播放1次,一共播放**天,共计播放**次。
(四)在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中设置专职普法联络员,在自治区药监局专职对接和执行各类普法工作,时长6-7个月。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宣传片完成宣发需求为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须在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解密,供应商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开标时解密。本项目解密时间定为**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参与电子投标供应商,“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提示:①开标前一小时在系统进行在线签到②**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③开标结束后**分钟内完成“开标一览表”在线签章。注意:如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以上操作,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4、参与本项目供应商进入开标页面;请及时进入页面(详见操作手册)。
5、各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3、超过**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 址:乌鲁木齐新市区西八家户路**8号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众汇通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泉路****号世界冠郡一期商业第6栋商业**1号2楼**号房
联系方式:**********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电 话: **********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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