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师范大学东校区食堂(南区)建设项目
资 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伊犁师范大学东校区食堂(南区)建设项目 已由伊州发改社会〔****〕**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招标人为 伊犁师范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 对伊犁师范大学东校区食堂(南区)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宁市 克伯克于孜路以西 ;
2.工程规模: 新建一栋学生食堂,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 ,地上三层,框架结构, 包含 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 | 伊犁师范大学东校区食堂(南区)建设项目 | 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 **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须具备相关专业施工员岗位证;质量员须具备相关专业质量员岗位证;安全员须具备相关专业安全员岗位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4)投标人近三年(****年**月-至今)已完成类似业绩不得少于2 项;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年**月-至今)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注: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三者缺一不可,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是指建设规模、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似且单体建筑面积在****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 拟派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配备其他人员需提供 近 半年(****年**月-****年**月) 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 ( 项目配备其他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 ) ; ( 6 ) 近 三 年度(**2 1 -**2 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 利润表 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年限不足 三 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 利润表 和财务报表附注)。
(7)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和“中国裁判文书网”等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打印件加盖 投标人 公章。 ( 8 )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号)要求,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有无在建以新疆建设工程建设云平台显示为准,如果投标前未去办理释放,还处于“未解锁”状态,就以有在建项目问题处理)。( 9 )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资格预审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参与招标; ( ** )本次招标不接受在项目施工中出现过质量缺陷、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尚未得到解决的投标人;被纳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年**月 ** 日1 0 时 3 0分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伊宁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原国际B座四楼)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年**月2 9 日**时**分至****年0 9 月 0 2日**时**分 ;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 0 .** 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如有必要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伊犁师范大学
地 址: 新疆伊宁市解放西路**8号
联系人:王 老师 联系电话: ****-******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5号融合大厦A座**楼****室
联系人:潘永华 联系电话:**********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