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先锋镇移民安置区农村饮水、山坪塘整治等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津区先锋镇移民安置区农村饮水、山坪塘整治等工程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审〔****〕**3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三峡后续专项资金**%、业主自筹**%,项目法人为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江津区夹滩社区、永丰村、石鱼村等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配水管网(不含入户管)共计约**0.**km及其他配套设施;新建泵站3座(取水泵站、一级泵站、二级加压泵站)、安装提(输、配)水管道总长**.**km,新建蓄水池2座。新建取水浮箱1处,泵房1栋,新建取水堰1座;整治山坪塘**口。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2.4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图说以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 **:**:**(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江津区椒乡大道**号附**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 |
| 联系人: | 廖女士 | 联系人: | 刘先生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8 | 联系电话: | **********7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