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工人医院(一期项目)EPC总承包暂估价项目-医院标识标牌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修改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二、设备采购清单”部分内容修改、澄清见下:
1、表中纵栏“单位”:原“㎡、个、延米”,除“IN ** 急诊区线性地贴”外,修改为“套”。
2、室内地上I、II标段IN-**门诊楼层分览,材料工艺增加“尺寸: ****mm*****mm”。
3、室外I标段
OD-**、雨棚标识:数量均修改为“1”。
OD-**、低位楼栋号标识:数量均修改为“1”。
OD-**、主次道路入口:数量修改为“1”。
OD-**、地库入口标识:数量修改为“2”。
OD-**、地面停车标识:数量修改为“2”。
OD-**、楼栋分栋指引:数量修改为“2”。
OD-**、院区宣传栏标识:数量修改为“1”。
4、室外II标段
OD-**、高位楼宇标识(中文:唐、山、工、人、医、院)合并为一栏(唐山市工人医院),数量为“1”。
OD-**、高位楼宇标识(英文:唐山市工人医院)数量修改为“1”。
OD-**、雨棚标识:数量均修改为“1”。
OD-**、低位楼栋号标识:数量均修改为“1”。
OD-**、多页指引标识:数量修改为“1”。
OD-**、地面停车标识:数量修改为“3”。
OD-**、院区宣传栏标识:数量修改为“1”。
5、鉴于本次修改可能影响到投标文件的编制,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年9月4日。
上述修改包含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的答复。另外,需要澄清的是:“具体工艺规格参数按照最终签字确认版图纸为准”应理解为施工过程中工艺若有修改,以业主或使用方确认意见为准,计量单位及数量从新。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与此修改表述相抵之处,以此修改为准。
唐山利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年8月**日
更多信息请访问: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二、设备采购清单”部分内容修改、澄清见下:
1、表中纵栏“单位”:原“㎡、个、延米”,除“IN ** 急诊区线性地贴”外,修改为“套”。
2、室内地上I、II标段IN-**门诊楼层分览,材料工艺增加“尺寸: ****mm*****mm”。
3、室外I标段
OD-**、雨棚标识:数量均修改为“1”。
OD-**、低位楼栋号标识:数量均修改为“1”。
OD-**、主次道路入口:数量修改为“1”。
OD-**、地库入口标识:数量修改为“2”。
OD-**、地面停车标识:数量修改为“2”。
OD-**、楼栋分栋指引:数量修改为“2”。
OD-**、院区宣传栏标识:数量修改为“1”。
4、室外II标段
OD-**、高位楼宇标识(中文:唐、山、工、人、医、院)合并为一栏(唐山市工人医院),数量为“1”。
OD-**、高位楼宇标识(英文:唐山市工人医院)数量修改为“1”。
OD-**、雨棚标识:数量均修改为“1”。
OD-**、低位楼栋号标识:数量均修改为“1”。
OD-**、多页指引标识:数量修改为“1”。
OD-**、地面停车标识:数量修改为“3”。
OD-**、院区宣传栏标识:数量修改为“1”。
5、鉴于本次修改可能影响到投标文件的编制,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年9月4日。
上述修改包含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的答复。另外,需要澄清的是:“具体工艺规格参数按照最终签字确认版图纸为准”应理解为施工过程中工艺若有修改,以业主或使用方确认意见为准,计量单位及数量从新。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与此修改表述相抵之处,以此修改为准。
唐山利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