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服务外包
招标公告
项目 概况
机关食堂服务外包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年 9 月 ** 日 9 时 ** 分 ( 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 编号: 采购计划-【****】-****3号 。
2 . 项目名称: 机关食堂服务外包 。
3.预算金额:**0万元。
4.最高限价: **0万元 。
5.采购需求:机关食堂服务外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 之日起一 年 。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投标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具体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 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2)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 招标 文件
1. 时间: **** 年 8 月 ** 日至 **** 年 8 月 ** 日 ,每天上午 8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 除外)。
2. 地点: 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3.方式: 将以下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的清晰扫描件PDF版本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发送至 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邮箱 **** ,并同时拨打采购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 投标人发送资料后,如未拨打电话确认,后果自负:
(1)营业执照副本 ;
(2)食品经营许可证;
(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4 )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的可不提供) 。
注:邮件标题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会告知其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无效;对核查通过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同时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款汇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备注标明项目名称+文件款),收到汇款后(到账截止时间同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超时不予发送招标文件);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的指定邮箱中,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须回复“已收到招标文件的确认函”(格式自拟)即可。
4.售价:**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前,投标人须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账号并完善相关信息,领取CA锁后,至少登陆一次。已经注册过的投标人不需要重复注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年 9 月 ** 日 9点**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1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6-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延边州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号
联 系 人: 刘震华
联系方式:**** - ******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号GTC环球贸易中心A座** 3 室
联 系 人: 王大明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大明
电话:****-****** **
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