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城市更新项目(二期)监理六标段 变更公告
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对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款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做出修改,原内容为:
( 1 )中标候选人( 不排序 )、名称、投标价格、评标价格、质量标准、工期(交货期);
( 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职称、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 4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奖项;
( 5 )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及总分情况(采用编码标注方式替代评标专家真实姓名);
( 6 )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
( 7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8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现变更为:
( 1 )中标候选人( 不排序 )、名称、投标价格、评标价格、质量标准、工期(交货期);
( 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职称、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 4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奖项;
( 5 )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
( 6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7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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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