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4ZJ******6 |
|---|---|
| 项目名称 | 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浙江超际科技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 |
| 转让方名称 | 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8,**8,**1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年8月**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年9月**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信息披露终结。4、本次转让企业不涉及管理层受让。5、本次转让不涉及优先购买权,标的企业原股东均放弃对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6、其他重大内容摘自评估报告,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7、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须对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方向为开展电商销售业务,承接各类电器批发、销售等。若受让方擅自变更公司主营业务方向,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恢复原状,具体事宜详见交易合同。8、意向方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合作机构索取报名材料。合作机构联系人:赖先生合作机构联系电话:****-******** **********6合作机构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球山花园**栋**2室。9、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转让方联系人:梁惠冰,联系方式:********。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2.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的处理:转让前标的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已在资产评估时列入,由国有股权转让后的公司承继。评估基准日和交割日期间损益由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享有和承担。3.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4.本次国有股权转让收回的全部价款归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所有。5.成交后,受让方须成交当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保证:(一)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对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方向为开展电商销售业务,承接各类电器批发、销售等。(二)将进入尽职调查期,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和标的公司进行全面了解,认真全面阅读本次交易中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平阳正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以****年3月**日为基准日的专项审计报告和温州华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报名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交易所涉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股权交易项目交易资料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以及已完成对本次交易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次交易项目,保证履行有关的义务及承担投资风险和责任。7.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合同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