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文体设施项目建设工程(一期)监理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NH)WZ****
项目名称:大沥文体设施项目建设工程(一期)监理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8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9月2日9时**分
一、 澄清修改内容
1、 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第**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1、方案中具有针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的,得5 分;未提供该子项描述的,得 0 分。 2、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相关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 2.5 分,最高得 5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 ** 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须能证明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技术能力,不包括安全类的人员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1、方案中具有针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的,得5分;未提供该子项描述的,得0分。 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按本合同实施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本项最高得**分。 |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5)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后缀为“.FSCF”)制作投标文件,因没有使用本答疑文件重新生成的招标电子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制作及提交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大沥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广云路旁商品楼B座首层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8 |
| 联系人:黄工 | 联系人:郭健辉 |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 ****年8月**日 | ****年8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