樵山湖畔居施工(第二次招标)第一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NH)WZ****
项目名称:樵山湖畔居施工(第二次招标)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8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9月2日9时**分
一、 答疑内容
1、 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部分第3条中(1)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的“**)承包人完成要求的工程后,均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检测公司进行相应检测,检测内容按佛山市相关规定执行,检测合格后方能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相关费用均含在合同总价中,对此发包人无需另行支付相关的检测费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号发布,****年5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号修正)》的第十二条规定及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佛建〔****〕**号文件,建议“土壤氡浓度检测、地基与桩基检测、基坑第三方监测、室内环境检测、人防第三方检测及消防第三方检测应由发包方委托及支付费用。
回复:本项目已完成土壤氡浓度检测,其他费用按照招标文件执行,请投标单位报价时综合考虑。
2、 问:请解释优质建筑类与优秀建筑类企业区别?我司为省住建厅颁发的优秀建筑业企业请问符不符合要求?忽以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回复问题。
回复:不符合,优质建筑类与优秀建筑类企业的评选标准不同,本评分项按照《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 号)的文件要求设置。
二、 澄清修改内容
无。
三、 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佛山市昊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清风西路**号金科大厦3座**层****室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罗湖开发区北湖二路3号东侧二层**8室之一 |
| 联系人:卫冰 | 联系人:蓝水玲 |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 ****年8月**日 | ****年8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