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鸡泽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鸡泽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鸡审批字【****】**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债券及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新建全地下式双层加盖模式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 1.5 万 m3/d,预留远期再生水单元。占地面积 ****0 平方米。建设地址:鸡泽县境内。设计期限:**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鸡泽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配合协助发包人完成图纸审查等其他服务内容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 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8.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进行评标与定标。
招标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霍现锋;电话:****-******8;代理机构:河北百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钢;电话:****-******9。
监督部门名称: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6 电子邮箱: ****
付费主体:投标人 收费标准:参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关于平台收费的通知》,**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