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补充通知(2)
各投标人:
现就空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编号:E******************1)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项的“企业资质资格(1分)”评分项由“投标人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的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得0.5分;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专业专业的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得0.5分。”修改为“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得1分”。
本补充通知(2)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2)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州新投空港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