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葛仙庄镇乡村连村路建设项目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清河县葛仙庄镇乡村连村路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清批审[****]**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葛仙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清河县葛仙庄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①工程名称:清河县葛仙庄镇乡村连村路建设项目;②建设地点:清河县葛仙庄镇花园村、大裴村、王家屯村;③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花园村、大裴村、王家屯村5条道路,翻建水泥路面****㎡;④标段划分:1个标段;⑤最高限价:**1.******万元;⑥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内容;⑦质量标准:合格;⑧工期:**天。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3.3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不良行为记录查询网址:(1)信用中国;(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商务标与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为暗标,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实现评审专家“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平台(******)。招标人:清河县葛仙庄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史主任。电话:****-******7。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亮、冯冠雄。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清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2
电子邮箱:/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清河县葛仙庄镇乡村连村路建设项目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清河县葛仙庄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清河县三羊西街**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层 |
| 邮编: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史主任 | 联系人: | 张亮、冯冠雄 |
| 电话: | ****-******7 | 电话: | ****-******** |
| 传真: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网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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