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罗泉镇共和村 水泥用石灰岩矿探矿权 、 资中县 鱼溪镇蒋家沟水泥用石灰岩矿探矿权
拍卖出让公告
内公资矿拍告(****)0 4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资中县罗泉镇共和村水泥用石灰岩矿探矿权 出让方案》 和 《 资中县鱼溪镇蒋家沟水泥用石灰岩矿探矿权 出让方案》, 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委托, 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 资中县罗泉镇共和村水泥用石灰岩矿探矿权、资中县鱼溪镇蒋家沟水泥用石灰岩矿 2宗 探矿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 探矿权 基本情况
(一)
| 探矿权名称 | 资中县罗泉镇共和村水泥用石灰岩矿探矿权 | ||||||||||||||||||||||||||||||||||||||
| 编号 | 内矿拍(****)2号 | ||||||||||||||||||||||||||||||||||||||
| 出让人 |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位置 | 资中县罗泉镇共和村 | ||||||||||||||||||||||||||||||||||||||
| 面积 | 2.**km 2 | 勘查矿种 | 水泥用石灰岩 | ||||||||||||||||||||||||||||||||||||
| 推断资源量 | ****8.**万吨 | 勘查程度 | 已达到普查程度 | ||||||||||||||||||||||||||||||||||||
| 探矿权出让方式 | 拍卖 | 探矿权出让年限 | 5年 | ||||||||||||||||||||||||||||||||||||
| 探矿权区块拐点坐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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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矿权出让起拍价 | 起拍价:****0万元 | ||||||||||||||||||||||||||||||||||||||
| 竞买保证金 | ****万元 | ||||||||||||||||||||||||||||||||||||||
(二)
| 探矿权名称 | 资中县鱼溪镇蒋家沟水泥用石灰岩矿探矿权 | ||||||||||||||||||||||||||||||||
| 编号 | 内矿拍(****)3号 | ||||||||||||||||||||||||||||||||
| 出让人 |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位置 | 资中县鱼溪镇光明村 | ||||||||||||||||||||||||||||||||
| 面积 | 1.**km 2 | 勘查矿种 | 水泥用石灰岩 | ||||||||||||||||||||||||||||||
| 推断资源量 | ****.8万吨 | 勘查程度 | 已达到普查程度 | ||||||||||||||||||||||||||||||
| 探矿权出让方式 | 拍卖 | 探矿权出让年限 | 5年 | ||||||||||||||||||||||||||||||
| 探矿权区块拐点坐标 |
| ||||||||||||||||||||||||||||||||
| 探矿权出让起拍价 | 起拍价:****万元 | ||||||||||||||||||||||||||||||||
| 竞买保证金 | ****万元 | ||||||||||||||||||||||||||||||||
二、风险提示
(一)探矿权存在较大的找矿风险和不可预测的自然因素,本次出让探矿权资源量为推断资源量,勘查程度为普查,不可避免与探矿权范围内实际资源量存在出入。竞买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有关资料,咨询有关地质专家并进行现场考察,充分了解探矿权的现状和勘查、开发风险,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竞买人竞得后所产生的找矿风险和其他一切风险,由竞得人(探矿权人)自行承担。
(二)资中县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和探矿权所在镇政府负责协助指导探矿权竞得人对矿区范围附着物进行补偿,协调解决因探矿与村民之间产生的矛盾纠纷。因补偿问题导致的所有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根据《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号)相关规定,采矿用地属建设用地中的工矿用地,该探矿权后续转为采矿权时,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相关手续由竞得人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因未能办理采矿用地手续无法转采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得人(探矿权人)自行承担。
(四)该矿涉及多条农村公路,矿业权人在勘查过程中及探转采后需确保既有公路的畅通,且道路等级及服务水平不降低。
三、其他要求
(一)勘查投入要求:竞得人需按照规定自行投入资金进行勘查。
(二)绿色勘查及地质环境保护要求:勘查过程中切实贯彻 “ 生态保护优先 ” 原则,严格执行 “ 绿色勘查 ” 。严格执行 “ 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 ” 的规定,项目勘查限定于拟出让探矿权范围内,按照编制的勘查实施方案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作业时间,有效减少施工场区水土流失。在勘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油等废弃物必须经过处理达标排放,不得破坏生态环境。勘查过程中,定期对施工区和生活区范围内的地质环境进行巡查,当发现存在滑坡、塌方等地质灾害隐患时,及时采取监控、预警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探矿权转为采矿权时,应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并在方案规定时间内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三)勘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砂岩等可利用砂石资源,探矿权转为采矿权后应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号)相关规定,交由县政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置。
四、 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存续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未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中;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所列“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中;未在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中,并提供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
(三)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五、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 ****年8月9日 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ggzy.neijiang.gov.cn),下载获取出让文件。登录交易主体(未注册的需先注册)选择需要下载出让的文件,点击下载。
六、 竞买申请报名 和竞买保证金
本次拍卖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纳保证金,竞买申请人登录中心网站 (会员端): ****** **2 4 年 9月5日 **时 。 未按时进行网上报名 和缴纳保证金 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七、 竞买资格确认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竞买申请人请于 **2 4 年 9月6日 **时至**时凭 以下资料 到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楼交易组织科进行竞买资格确认。经核实,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 缴纳保证金 的,交易中心将发给竞买人《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资格确认的截止时间为 **2 4 年 9月6日 **时,规定时间内未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完整提交拍卖文件要求的申请文件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1.竞买申请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无失信行为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3.竞买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4.法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6.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7.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或银行担保函原件;
8 .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八 、拍卖时间和地点
本次拍卖会定于 ****年 9月6日 **时在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楼开标厅举行。
九 、出让方式
该宗 探矿权 进行公开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方式拍卖,按照价高者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合同签订与 探矿权 出让收益缴纳
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公示期(**个工作日)满无异议后**个工作日内持《拍卖成交确认书》按要求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 探矿权 出让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出让人向竞得人发 探矿权 出让收益缴款通知书 , 竞得人依据出让人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在**日内到资中县税务局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探矿权人也可自愿一次性缴清全部出让收益),剩余部分转采后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按年度分期缴清,均摊征收期限为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的一半,均摊后不满一个年度的部分按一个年度计,缴纳时间为每年6月**日前。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视为竞得人违约:1.不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2.逾期不签《探矿权出让合同》;3.未按合同约定付清首期探矿权出让收益(即探矿权出让收益的**%)。竞得人违约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 一 、相关查询网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内江市人民政府 :******
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十 二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 探矿权 出让合同》及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交易服务费的,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十 三 、争议解决方式
如对本公告及公告须知、拟出让标的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实名书面方式向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提出。
十 四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十 五 、联系方式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街道翔龙路**6号 联系电话:******4 联系人:魏强
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川南电商中心3楼(东兴区兰桂大道**7号) 联系电话:****-******0(交易组织科) 联系人:彭惟姗
技术支撑咨询电话:**********3
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