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信息披露 | 1、据评估报告载:(1)本次采矿权根据采矿权人提供的《重庆市采矿权出让合同》(九龙采出字【****】第**号),出让年限为5年,出让方式为协议出让,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则采矿权剩余服务年限为1.**年,考虑采矿权到期后企业会延期,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年第**1号令发布、****年第**3号令修改)小型矿山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年,本次参考上次延续出让合同确定的延续时间为5年,延续期采矿权出让收益为**2.**万元。本次采矿权评估结果是假设采矿权到期后延续五年,采矿权出让收益为**2.**万元的前提下得出的,未考虑采矿权延续发生的其他费用,采矿权结果已经扣除出让收益 **2.**万元。(2)根据重庆能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关于深化改革职工安置的实施意见》(能投资产发〔****〕**号)、重庆能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关于<重庆能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深化改革职工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能投资产发〔****〕**号)等文件要求,重庆中梁山饮品有限公司制定了职工安置实施方案。截至****年**月**日,重庆中梁山饮品有限公司参内退内养人员共计**人,其中**人已移交重庆能投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集中管理,6人由重庆中梁山饮品有限公司管理。截至****年2月**日,应支付重庆能投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参内退内养费用7,**1,**4.**元,应支付未移交6人内退内养费用2,**8,**0.** 元。(根据转让方、标的企业、重庆能投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三方签订的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上述**人已全部移交重庆能投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管理,尚未支付的管理费余额******3.**元转移由标的企业向转让方支付。),2、据专项审计报告载:****年**月4日,重庆市渝北区法院出具了《民事判决书》((****)渝****民初****5号),判决天来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支付重庆中梁山饮品有限公司货款**,**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0.**元为基数,自****年5月1日起至付清时止,参照****年5月1日适用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的计付)。截止****年**月**日,天来酒店有限公司尚未支付重庆中梁山饮品有限公司货款**,**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重庆中梁山饮品有限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3、本次股权转让涉及职工安置事项,具体内容详见职工安置方案。,4、标的企业许可证取得情况详见专项审计报告。,5、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万元,其中标的企业**0%股权转让底价****.**万元,债权转让底价为****.**万元。若项目产生竞价,溢价部分归属股权。,6、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专项审计报告;(3)****年度审计报告;(4)****年2月财务报表;(5)债权债务转让协议;(6)企业询证函;(7)职工安置方案。重庆能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深化改革职工安置工作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