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重庆美途物资有限公司**0%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重庆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0 |
| 挂牌价格 | **7.**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金**0万元,已实缴0万元。,二、据《资产评估报告》载: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存在2.**4亿元借款本金,详情请见《资产评估报告》。据债务双方书面确认,截止七月底,标的企业欠转让方借款本金剩余4,**6,**1.**元,标的企业承诺于在****年9月**日前,一次性向转让方还清该笔借款。,三、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年年度审计报告;(3)****年6月财务报表;(4)债权债务确认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金**0万元,已实缴0万元。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后续出资导致转让方需要承担缴纳责任时,转让方有权向受让人追偿,并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2.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5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3.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4.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6.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7.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