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乐市土矿交公〔****〕**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经沐川县人民政府批准,我中心受沐川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将于****年8月**日**:**起至****年9月**日**:**止(节假日除外)公开挂牌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建设要求:
| 序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 宗地用途 及出让年限 | 产业类型 | 投资强度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 规划指标要求 | ||||
| 建设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
| ****-挂 -**号 | 沐川县富新镇 罗柘村三组 [MCX—****—**3号] | ****.** (合9.**亩) | 工业用地**年 | 酒、饮料和 精制茶制造业 | ≥**** 万元/公顷 | ** | ** | 1万元 及以上 | 二类工业用地(******) | 大于等于1.0 | 大于等于 **% | 小于等于 **% | **米 |
二、本次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挂牌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四、本次出让地块采取网上挂牌报价和挂牌截止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用户登录入口”(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报名注册。
(二)注册成功的申请人须在****年8月**日**:**起至****年9月**日**:**前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缴纳足额竞买保证金,完成网上报名手续,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三)已通过网上报名的竞买申请人须在****年9月**日**:**前(节假日除外)到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9号三楼报名处提交竞买申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须于****年8月**日**:**起至****年9月**日**:**止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
(四)竞买人须于****年9月**日**:**到乐山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6幢智创SOHO(A座)五楼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出席挂牌截止现场活动。
五、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文件,挂牌文件可在四川乐山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下载。相关信息查询可登录以下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六、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9号三楼
联 系 人:****-******3秦先生(沐川县)、****-******9彭先生(交易咨询)
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