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凰山路新建道路工程(云龙段)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横溪镇政府和云龙镇政府统筹解决,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建设规模:工程西起新宁公路,东至规划锁岚路,道路全长 **7 米,标准横断面宽度为 ** 米,工程建设标准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为** 公里/小时;工程新建河坎约 **0 米,沿岸绿化面积约****平方米。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及附属工程,桥梁工程,河坎工程,污水管、给水管及其他市政管网,道路配套路灯及交通环卫设施等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元;
2.3标段划分:1个;
2.4计划工期: **0日历天 ;
2.5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6安全要求: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长山江路**号
联系人:许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宝龙广场1幢**楼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