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大目湾再生水厂建设工程(一期)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大目湾再生水厂建设工程(一期) 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0%。项目业主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华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0万元,概算投资约****1万元,建设规模:工程设计总规模为8万吨/日的半地埋式污水处理厂1座,一期建设土建规模为4万吨/日,设备处理能力为2万吨/日。建设地点:规划润泽路以南、智成路以西、金井路以北地块。
2.2招标范围:象山县大目湾再生水厂建设工程(一期)智能化的供货、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服务等,设备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3.****万元(含税)。
2.3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4交货期: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天内管线材料进场提供服务,服务进度必须满足总包单位工程进度要求;系统设备在收到招标人书面交货通知后**天内,按招标人要求分批次到货,且必须满足总包单位工程进度要求。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安全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象山县大目湾再生水厂建设工程(一期)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5.2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华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来薰路****号
联 系 人:练文杰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号商会大厦东座**楼
联 系 人:宋琼妍、郑玲、郑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