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荣昌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项目再生水利用主管网工程(再生水厂-广富工业园) 已由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荣发改审【****】**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 补助 资金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荣昌再生水厂至广富工业园路段,涉及昌州街道、昌元街道、广顺街道等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新建荣昌再生水厂至广富工业园的再生水输水主管网,包括管网配套的消火栓、检修阀门井等附属设施。输水管网总长度**km,管径DN**0~DN**0 。
2.3 本次招标项目 工程费估算金额 : 暂定****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 合同估算金额: 约为**6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含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后续 服务阶段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等工作。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 甲级资质。
②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勘察资质 。
③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
②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
| 招标人: | 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润集建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大厦 | 地址: | 重庆市荣昌区棠香北街**7号 |
| 联系人: | 聂老师 | 联系人: | 王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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