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魏城、信义派出所办公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魏城、信义派出所办公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项目不收取供应商磋商保证金。2.为缓解供应商融资难的问题,成交供应商可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绵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择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贷款。3.质疑渠道: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古莎莎。联系电话:****-******1。4.同级财政投诉渠道:绵阳市游仙区财政局。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街**号。联系人:凌志军。联系电话:****-******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东津路**号
联系方式:****-******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绵阳市游仙区经济开发区五里梁东山大道南段6号
联系方式:****-******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兰蓉(标前)、刘俐(标后)
电话:****-******1、****-******6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