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胡陈乡虎溪上游段(腾达村至胡陈村段)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海县胡陈乡虎溪上游段(腾达村至胡陈村段)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已由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宁发改投资【****】 **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和企业自筹共同承担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项目业主为 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海县胡陈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宁海县胡陈乡境内,为虎溪段上游中的一段,治理起点为腾达村支流汇入处,终点为衔接中堡溪三期治理工程虎溪段治理起点处,整治总长度****m,工程设计防洪标准过村段为**年一遇,农田段为**年一遇,工程等级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其他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工程概算总投资约为****.**万元。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整治总长度****m,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原有基础上修复现状堤防3.**km,修复现状拦水堰坝8座及清淤(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造价约****.****万元,计划工期**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海县胡陈乡虎溪上游段(腾达村至胡陈村段)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含图纸)和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5.2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海县胡陈乡人民政府
地 址:宁海县胡陈乡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兴工三路**号二楼
联 系 人:周莹莹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