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健康中心西侧地块项目设计
澄清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永安市健康中心西侧地块项目设计(招标编号:E******************1),现就该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第2节 设计任务书 三.设计条件 中“3、总用地面积约:****0平方米。”现修改为:“3、总用地面积约:****6平方米。”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现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招标文件如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修改。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项目相关补充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永安市嘉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