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古城排水排污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海关古城排水排污基础设施工程设计已由秦皇岛市山海关区行政审批局以山审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古城保护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古城保护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为山海关古城排水排污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包括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等。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山海关古城排水排污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9.1招标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古城保护发展中心,联系人:李铁明,联系电话:****-******1;9.2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博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向阳,联系电话:****-******6。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7
电子邮箱:****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山海关古城排水排污基础设施工程设计 | 投标人/供应商 | **0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秦皇岛博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南大街 | 地址: | 山海关区关城南路**号斌扬大厦**层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李铁明 | 联系人: | 刘向阳 |
| 电话: | ****-******1 | 电话: | ****-******6、**********0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港路支行 |
| 账号: | / | 账号: | ******************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