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智创科技产业园投资人合作开发项目
答疑纪要
至各投标人:
泉州市洛江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洛江智创科技产业园投资人合作开发项目(招标编号:泉建招字[****]**8号),现发布答疑纪要如下:
一、投标人疑问及回复
1、已评估为****1.**万元的股权价值具体包括哪些项目,各项价值多少钱?
回复:评估股权价值具体如下:
| 序号 | 项目 | 价值 |
| 1 | 地块竞买及项目前期费用 | ¥**8,**7.** |
| 2 | 地块费用(含地块契税及印花税) | ¥**9,**1,**0.** |
| 3 | 预缴地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0,**0.** |
| 4 | 缴交第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 | ¥**,**8.** |
| 5 | 城市土地使用税 | ¥**7,**2.** |
| 6 | 前期设计费 | ¥3,**0,**0.** |
| 7 | 资本化利息费用 | ¥4,**9,**7.** |
| 8 | 合计 | ¥**6,**7,**5.** |
2、招标文件提出“洛江智创科技产业园方案设计已由泉州万安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按程序委托并签订合同,设计费为暂定为******0元(最终结算费用按合同规定),转由项目公司履约并签订合同”,如果中标联合体的设计队伍不是已有设计队伍,新旧设计队伍如何分工、如何衔接确保完成整体设计任务?旧设计队伍提供只包括方案设计还是全部设计内容?旧设计队伍提供的设计内容是否能继续使用,相关合同如何规定?
回复: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明确不包含方案设计环节,方案设计工作将继续由原设计团队负责执行。中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对发包人提供的目前已编制的设计方案进行调整优化及完善提升,且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设计要求。
3、请问投标保证金可以由联合体成员办理还是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回复: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请问园区运营业绩中的证明材料,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是否可以认定为有效业绩?
回复:当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时,联合体成员提交的业绩可以认定为有效业绩。
5、联合体成员方为集团公司的,提供其控股项目公司的业绩是否可以认定为有效业绩?
回复:当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联合体成员为集团公司时,其所提供的控股项目公司业绩资料,可以认定为有效业绩。但必须同时提供包括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在内的,能够明确其控股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本答疑纪要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阅,后果自负。
招标人:泉州市洛江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