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堰镇资源无害化处理中心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重发)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大堰镇资源无害化处理中心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重发)已由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奉化区镇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奉化区镇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宏港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阳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6亩,建设内容包括无害化生态处理中心、附属用房、污水处理站、附属道路等工程。建设地点:奉化区大堰镇社家畈羊岙岗村。
2.2招标范围:污水处理站的设备供货、指导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服务等。招标控制价**2.****万元。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工期:**日历天。质量要求:所供设备必须满足供货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大堰镇资源无害化处理中心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重发)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生活垃圾压缩设备、污水(渗滤液)处理设备、垃圾转运车辆)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品牌及型号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如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品牌及型号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5.2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无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奉化区镇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宏港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大堰镇文教路6号
联 系 人:童杰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阳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方桥街道金茂汇办公楼****室
联 系 人:柳娜
联系电话:**********8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