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山市智谷园区开发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规划横一路(梁赞路-规划纵一路)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0页:
**.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
设计费:
(2) 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后7 工作日内(具体以完成资金支付申请流程为准)支付设计部分合同价的**%,在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合格并完成预算审核后7 个工作日(具体以完成资金支付申请流程为准),支付设计部分合同价的**%;
(3)工程结算定案,在收到设计人提交完整的竣工图设计文件(含可编辑的 AutoCAD 及
PDF 格式电子版图)后7 工作日内(具体以完成资金支付申请流程为准)支付设计部分合同价的**%。
工程款:
(1)并逐期按照期中应支付工程款的**%的比例扣回预付款,施工进度款和施工部分预付款两部分累计支付不超过建安工程部分实际合同价的**% 。
修改为:
**.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
设计费:
(2) 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后7 工作日内(具体以完成资金支付申请流程为准)支付至实际设计费的**%,在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合格并完成预算审核后7 个工作日(具体以完成资金支付申请流程为准),支付至实际设计费的**%;
(3)工程结算定案,在收到设计人提交完整的竣工图设计文件(含可编辑的 AutoCAD 及
PDF 格式电子版图)后7 工作日内(具体以完成资金支付申请流程为准)支付至实际设计费的**0%。
工程款:
(1)并逐期按照期中应支付工程款的**%的比例扣回预付款,施工进度款和施工部分预付款两部分累计支付不超过建安工程部分实际合同价的**% 。
二、原招标文件第6页”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8月8日**时**分”修改为“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8月**日**时**分”。
三、原招标文件第**页: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2.2.1 | 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 | ****年7月**日**时**分 |
| 2.3.2 | 投标截止时间 | ****年8月8日**时**分 |
| 2.4.1 | 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 ****年7月**日**时**分 |
修改为: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2.2.1 | 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 | ****年8月5日**时**分 |
| 2.3.2 | 投标截止时间 | ****年8月**日**时**分 |
| 2.4.1 | 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 ****年8月5日**时**分 |
四、原招标文件第**页: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8月7日**时**分 |
修改为: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8月**日**时**分 |
五、原招标文件第**页: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在****年8月8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
| 4.2.1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 ****年8月8日上午**时**分至**时**分 |
| 6.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即****年8月8日**时**分) |
修改为: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在****年8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
| 4.2.1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 ****年8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 |
| 6.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即****年8月**日**时**分) |
六、其他内容不变。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年7月**日
|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