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2、项目 编号: FJ****G************
3、澄清事项:
(1)原招标文件要求: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 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册 证书;
修改为: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2) 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上传。
其他内容不变。
4、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北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7
招 标 人: 北安市房产服务中心
地 址: 北安市
联 系 人: 胡 先生
电 话: ****-******8
代理机构:中锦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
联 系 人:高工
电 话:****-********
电子邮箱:****